近日,“2018年湖南省塵肺病農民工救助救治暨職業病防治工作會議”在長沙市召開,省衛生計生委副主任易露茜、省職業病防治院院長張貽瑞等領導在會上做了重要發言,我院副院長易建、醫務科副科長盧安劍和呼吸內科主任劉和平受邀參加了此次會議。
株洲煤炭資源豐富,同省內其它地區一樣,塵肺病發病率較高,特別是攸縣,發病人數較多。盡管現在很多開采條件差的非法礦井都被清理,但塵肺病的治療卻仍需要繼續,一些患者本身就比較貧窮,更是無法承擔長時間、高費用的反復住院治療,塵肺病患者的治療是一個長期過程。為了幫助這些塵肺患者減輕經濟負擔,2017年3月,湖南省正式出臺《塵肺病農民工基本醫療救治救助實施方案》,啟動了塵肺病農民工救治救助行動。救助工作主要關注無錢治病的貧困戶及農民工。過去近萬元一次的診療費用,在三級醫院,患者要自付好幾千,如今,塵肺病患者在市二醫院呼吸內科診療,只需要承擔幾百元(原則上不超過總費用的7%),對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實行治療費用全部報銷。
到我院實施農民工塵肺病救治救助的患者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救助救治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具有株洲市(包括五縣)內的戶籍;
2、確診為職業性塵肺(包括矽肺和煤塵肺等)或臨床診斷的塵肺病,必須由職業病診斷資質的機構認定(株洲市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中心認定);
3、用人單位已經不存在或無法確認勞動關系;
4、參加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二、符合條件的患者,來我院治療需持本人身份證、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塵肺病臨床診斷證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農合和居民醫保)、本人戶囗本、建檔立卡的貧困戶貧困手冊等相關資料并填好湖南省塵肺病農民工基本醫療救治救助患者申報審批表后,方可按流程辦理入院手續。